錯過了六四三十周年的燭光晚會, 我想, 如果再缺席, 老了回想時應該是會後悔的, 就像十六年前七月一號那天覺得「不能當沒事發生過」一樣, 心情糾結但仍選擇真正坐言起行 - 誰知道原本要做對的事其實一點也不容易, 因為這天我可以在家嘆冷氣, 看電視, 吃花生, 繼續做個安逸的旁觀者, 昨天便有六百幾萬這種人, 慶幸, 我不是其中之一.
我以為, 走過2003年, 餘生不用再上街吧...說「不用」, 是因為這本來是不必要的, 本來就不應出現在「生活選項」裡面, 你認為有人喜歡在烈日當空或大雨滂沱時以雙腳遊行? 享受在大庭廣眾下偏離生活常規隨街喊口號? 又或把好地地的星期天花在集會示威的緊繃與疲累裡, 反而不想與家人歡天喜地的休憩? 即使是政客或社會運動的常客, 如果社會沒問題, 他們也會想「攤抖」一下吧, 智力正常的人應該明白這個簡單邏輯! 既然如此, 為何昨天有一百萬人選擇去做這些「厭惡性行為」? 似乎這異常的選項, 現在已超越需不需要的界線, 成為「要」或「不要」的心理爭辯; 如果03年之後, 有人說「我不要再上街了」, 那表示上述一切的「不舒服」體驗其實都清楚明白, 但歪理與惡行一再發生, 便代表即使再艱難, 這已不是選項, 因為只剩下在大是大非被動搖時良心彰顯的「要」這個情操. 因為不再沉默, 所以「要」表態,「要」告訴世界發生什麼事情,「要」讓當權者知道人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人生可能有很多不同的朋友, 工作, 甚至愛人, 但遊行卻不會是絕大多數人希望累積的經歷, 但在我身旁四週, 卻看見了很多平常的面孔, 帶著平靜的心情, 進行了良知的實踐. 我在原定二時半開始的集會前一小時, 已隨人潮進入維園, 在草坪上與眾人等待出發, 終於因為人數太多, 遊行提早開始, 但慢慢蠕動的人潮還是以龜速向前, 從草地到足球場, 再移至中央圖書館對開的維園大閘, 然後待警察開放路線走到馬路上, 一吋一吋沿著高士威道前行...不知望了多少遍從來沒機會近距離看過的地下電車路軌, 人潮走到糖街前富豪酒店外面的圓環, 其實還在維園外呢! 那時候已經近六時了 - 再次證明, 老實的人是吃虧的, 如果不是從維園草地出發, 便不用承受這幾小時「出維園」的苦候, 毫無疑問, 這也是當權者封閉鄰近地鐵站, 截斷參加遊行的人最方便進入維園的路線, 以及幾十萬人在等待卻只開一個維園閘門, 變相加大遊行辛苦程度的目的, 這些招數是公開的秘密, 像所謂執法人員暗角裡惡形惡相, 諸多刁蠻傳媒與給遊行添煩添難, 都是人所共知的. 還幸, 身邊出現了不少靜默的光輝人性: 例如年輕的夫婦一人一手拖著抱著小孩, 邊行邊哄, 還講解著上街的理由; 拖著手互杷照應的情侶, 不用「糖痴豆」, 這刻更有相通的默契; 也有年邁的長者, 與伴著的家人一路含笑慢行, 沒有維園阿伯的氣勢, 但更像個有骨氣的人, 以及好些獨行的不同年齡的人, 抹著汗, 又喝口水, 不言而喻的情懷飄揚在空氣中!
沒有路是白走的, 至少, 我們對得起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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