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8, 2018

做自己

那天在台南火車站準備要離開時, 在便當鋪外的雜誌架上, 看見擺著最新的八卦周刊 - 某偶像與ABC男的幾張親吻張, 還附大大隻的聳動標題, 由於相片中男星妝容兼備, 輕鬆投入於親吻之中, 一度以為是像真的劇照呢! 原來, 是被其中一個分手情人向傳媒爆料的證據, 連同被劈腿(即出外偷食)被飛掉被冷落的怨憤一併宣洩...終於, 讓偶像在社交媒體回應說:「抱歉, 我沒處理好自己的私人生活」, 變相是公告天下了.

前車可鑑, 如果這事情發生在香港, 聲勢也許可與當年陳XX與眾女星大量極度親密照曝光事件匹敵; 當然, 娛樂圈終究講求人氣, 大眾喜歡加把咀說三道四, 還是因為說得出惹事的明星名字, 如果還在三四五六七線飄浮, 所謂的藝人即使自動供認, 也不會被看見. 但合理的人, 誰願意要扯開自己衣衫任君品評? 只是出了事情, 只好硬著頭皮來處理;對, 是處理, 不是偽裝死撑駁咀逃避, 就如偶像瞬即在FB發文承認」了, 大家還有什麼好說: 私人感情是自己的事, 忠誠與否別人也無從評價, 至於喜歡同性...啊, 你現在才知道嗎? 那關大眾什麼事呢? 又不是喜歡你, 憑什麼說我的不是...有這樣的文明理性背景, 因為這裡是台灣.

偶像在人前早已我行我素, 雖未坦承, 但也沒謊稱「喜歡女生」, 最重要是對不公不義的事也會自由發聲, 不像金馬獎頒獎禮後被指示集體鳥獸散的一眾大陸藝人般脆弱; 從來不是扯線公仔, 也絕不好欺負, 在黑白顛倒跟風羊群的世代裡, 我也寧願做一隻有靈魂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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