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司棋姐當年在收視爆燈的電視劇裡,義憤填膺的金句嗎?「呢度唔係法庭,唔需要證據!」─ 大快人心因為害人精在正義化身前也怯懦畏懼,奸計無法得逞;今天,裁判官審理某法官侄女的人氣案件時說,「法庭只關注被告是好人還是壞人」,噢!什麼時候法庭變成道德審裁處?不是說凡事講求證據理論嗎?某人在大庭廣眾甚至電視鏡頭前大巴掌摑差大哥,換來就是罰款及感化了事,還未算拒捕、阻差辦公以及醉駕因而「炒車」等事情。
當然,上述罪名只是「各花入各眼」。明明違反「飲酒咪揸車」全世界嚴打的罪行,卻改為不小心駕駛罪、曾有3次襲警紀錄的問題,法官卻大方地解讀為「病徵」。遊行示威時,差大哥均落力地又拉又鎖參與群眾,但富貴中女眼角額上生的動手,我們的人民警察卻只有接受「情緒失控」這免死金牌 ─ 老實說,某些衙差的確惹人討厭,就算想,也不用訴諸行動,相信受過高深教育又有修養品味的社會精英都懂吧!眼見那位差大哥被掌摑然後Dead兩秒才戲劇性地作痛苦狀,真的有點陰公囉!
法官說被告本質不壞,只因有躁鬱症;由此推論,一個本性善良的失業少年,雖然有犯案前科,但再次偷竊時失手並拒捕,還失控向師姐「批踭」,應該不是什麼嚴重的事吧!我們的法律真的如此仁慈?多虧有如阮官這樣considerate的大老爺。
同日新聞紙上,報導某法官在審案時,大拋書包引經據典的指正律師們的會話,在場人士霎時變成學生,法官分享過他的文學才華後,嚇得大律師無話可回;這也是官威吧!在自己的舞台上盡情呼風喚雨,就等如我們也接觸過的政府部門接待員,面口也夠好受吧,不理你就是不理你,奈他如何,有求於人便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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