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09, 2019

不爭氣的聯署

當年有某特首說過「體育界沒有經濟貢獻」, 令業界反感是理所當然, 但一眾運動精英與相關組織卻鮮有公開回應, 畢竟拿政府資源享既得利益, 敢怒也不能敢言, 但識相的還包括所謂代表業界發聲的立法會功能組別 - 那個只有四份一血統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馬姓議員, 同樣像吃了啞藥一樣噤聲, 明明全世界都知道體育活動既有社會教化意義, 也有商業經濟的銷售產值, 他卻以奴性掩蓋人性, 對不公義的事情完全漠視, 可說是對主子唯命是從的典範.

所以, 當另外四份一來自藝文界的工作者發起聯署, 向馬逢國議員表達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時, 這到底是「緣木求魚」或「愚公移山」的一廂情願, 還是「對牛彈琴」的不幸? 事實是, 每當業界有批評或反對政府, 甚至對他本身有不滿的時候, 馬議員多年來的習慣是「充耳不聞」, 演藝界也好, 出版界也好, 文化界的微量地位也就當然不外如是; 這個界別的劃分先天已畸形失能, 把四個不同內涵面向的業界強行堆在一起, 這個代表的不知所謂早可想像, 表面上這邊看看那邊又看看, 最終什麼也不是, 對只管與權力代表應酬吃喝打關係便能保住位置的人來說, 就是最輕易的差事. 回看這次業界聯署, 即使是來自「戲劇, 舞蹈, 音樂, 電影, 視覺藝術, 文學, 出版, 藝術教育, 行政及評論等各界工作者, 看起來已涵蓋馬議員所代表的三個業界範疇, 應該很有份量吧? 可惜, 莫說只有千多人, 就算連同體育界也加入了, 也充其量是個別人士的零聲抱怨 - 雖然, 這次竟千載難逢地獲得馬議員透過 FB 回應, 但仔細看都是公關通用的話語, 業界意見有看進他的眼裡嗎? 是的,「吹咩」! 這千多人可以拿他怎麼樣? 不會天真地以為, 可以激發起埋沒已久說良心話的人性吧?

說到底, 是否參與聯署絕對是個人意願, 但只有若干個體戶與小型藝文團體的聲音, 在聲勢與姿態上肯定大打折扣, 政府不理你是不用說也知道, 就連那個業界議員也漠視才最悲哀! 不爭氣又能怨誰呢? 撇開演藝出版界, 那些佔藝文界更大份額, 僱用更多從業員與更活躍主流的大型藝團與機構去了哪裡? 近年敲鑼打鼓大肆宣傳的藝文地標 難道對「逃犯條例沒意見, 還是不敢有意見? 例如大館, PMQ元創方, JCCA創意藝術中心, 甚至植根香港多年的藝穗會, 香港藝術中心, 以及常年受政府過千萬資助的九大表演藝術團體, 不計其數的工作者與藝術家的聲音又在哪裡...噢對, 答案昭然若揭, 拿老闆的薪水, 你會公開說他壞話嗎?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