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9, 2010

好味

如果我們要求雞有雞味,魚有魚味,那麼講飲食的節目便要讓觀眾覺得好味,才是自然定律。同樣,沒有影像聲響的書本,要談吃論食,也需要以文字觸動讀者的視覺神經,再讓幻想的味蕾散發色香味,老實說,不容易!

記得有次應徵一份跟餐飲有關的工作時,對方直問「你是否食家?」,的確呆了半秒 ─ 什麼是食家?難道我要像坊間一眾飲食節目的名人或廚師,既懂吃又懂煮嗎?面皮再厚也不敢充大頭,我也直言:「不是。」;現實證明,在鏡頭前面容扭曲、浮誇舞弄一番的人,真的能讓好些觀眾興奮莫名的,但如果能心平氣和的鋪陳,除了口講還能手寫的呈現味道,我會比較欣賞。當然,如蔡瀾這些大師級的長輩,才懶理有誰喜歡不喜歡;恰巧我也是不理名氣這塊招牌,從來沒留意「食物」書籍,但看過蔡SAN的《吃》,不少章節裡簡單直接的描述都能產生好味的感覺,真的「相逢恨晚」。

我只見過蔡瀾一次,多年前他應邀來電台飲食節目裡當嘉賓,身上掛著一度是他招牌的屎黃色布袋,一臉從容悠閒,相比一眾既仰慕又怯懦的現場人士,他的確我行我素,印象中也沒有耍大牌,現在懷疑他可能小斟而來,難怪全程輕鬆柔軟。再看這本「吃喝玩樂」系列的首部曲《吃》,從首章「當食家的條件」開始,便發現原來不轉彎抹角是多麼爽快的事,一邊看可以一邊想像他那種慵懶但直接的語調;他還提及很多普通食材,像雞牛羊豬魚蝦蟹,輕描淡寫的說盡各地的品種與烹調方法,處處百餘字,吃的世界真的是目不暇給。我也一樣,以為像蔡先生這樣有錢有面,才能窮奢極侈,不是鮑魚就是魚翅,再來就是松露或和牛,但字裡行間的主角不是錢,而是食物本身,即如水餃炒麵蔬果麵包,都可以很有尊嚴的擺上大枱,所以在「有趣」一章,價值千金的分子料理雖然華麗高貴,可在蔡SAN眼中卻是「整色整水」。文字以外,還有蘇美璐諧趣別緻的插畫,不是美輪美奐的食物廣告圖片,讓人看得舒服。

有時候,文字再雕龍雕鳳,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像台灣作家兼主持蔡康永在他與小S的綜藝節目裡,嚐到味對的食物時只會確實地的說:「好吃!」,不用扭盡六壬的賣嘴頭,這種方法留給樓盤廣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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