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01, 2010

為啖氣


看著《社交網絡 The Social Network》裡的大學生在他們的象牙塔裡日與夜地唇槍舌劍,還未離開戲院之前,一度,我曾經想過要不要從此與Facebook斷絕關係。

自問不是科技發燒友,亦非電腦狂熱者,但生活要進步,離不開發明與創造,從來沒有懷疑過;雖然在什麼也「過度發生」的今天,地球告訴我們要節約,停止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結果的行為,但試問富裕豐盛的都市人養成的習慣,怎可能「翻轉頭」,就像這個被女友奚落後發狂地花數小時創造出來的女生評分網絡(戲裡情節) ,一個晚上便以幾何級數的傳播開去,可見人性的禁果一吃上癮,這結果不用那些哈佛生引以為傲的數理程式,也可估算得到。

今天全球有超過5億朋友參與這個世紀網絡遊戲,也許大家都不會知道,也未必在乎這件事情當初是怎樣創造出來 ─ 即使主角如何將他的概念描述得多生活化理想化,那團火始終是「被女飛」燃燒起來,廢寢忘餐的程度如同野人誓要鑽木取火,意念還未成為今天的註冊商標前,在別人眼中跟本就是「shot shot地」,當然,被人視為偶像或異性獻身之時,又是後話。

導演David Fincher在整個創造過程中,為主角們締結出一個黃毛小子眼中的花花世界,無論是名校裡的貴族聚會還是聲色犬馬的酒吧夜店,,預早設入了「這個世界就是陋惡」的背景,讓一個二個所謂名校生或資優生的自我膨脹發酵,那些扭曲的價值觀可「比美」近日在學校派錢讓人稱呼亞哥的中二學生,那些匪夷所思的念頭!如果我們不理過程,只看成果,無疑現實已經證明主角已經成為億萬富翁;但諷刺的是,未知如何造福萬民之前,這個遊戲讓他成為車輪戰般聽證會上的追討被告,朋友倒戈相向,不服氣的來討債,就連剛相識的小律師也退避三舍,而主角依然沉迷於他眼前的小熒幕 ─ 真的如電影宣傳海報上說 You Don’t Get To 500 Million Friends Without Making A Few Enem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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