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06, 2009

成名的代價

都拜科技所賜,自從數碼相機的出現,手機拍攝的普及,還有網上百花齊放的平台,今天,誰想當主角,在虛擬世界都無任歡迎。當然,也有不愛成名的人,特別是成為別人恥笑的對象,即使證據確鑿有影有聲,醜怪的過去,還是希望掩蓋起來。

連月來,「機場阿嬸」的事跡應該略有聽聞,作為坊間大城小事的一樁奇聞,幾乎每日世界各地都在上演,熱潮已經淡了,今天竟然有後續新聞,讓本以熄滅的瀏覽熱情再次燃點起來,說到這裡,如果你還是一頭霧水,那還真的需要上網補補課!其實,我不是曾經瀏覽這段Youtube短片五百萬人次裡的其中一個,但憑藉各方報導轉述,大抵可以組合這位乘客被拒登機因而在香港機場失控大鬧的「精彩」影像 ─ 我想,如果沒看頭,現場人士也犯不著要花數分鐘紀錄這場「失心瘋」吧!好了,經過全球網民熱烈討論,片段瞬間傳回事主的家鄉;據報,阿嬸的親人(應該不只吧)認出事主,令她尷尬,因為找不著網上元兇,也許再次頓足搥胸之際,索性遷怒航空公司,要求嚴懲片段「攝影機」。

效率奇快的航空公司,既能找出涉案工作人員,又已紀律處分並需向阿嬸道歉,這是他們處理其他投訴的速度嗎?是這位經常幫襯的熟客有「影響力」,還是航空公司真的良心發現,覺得服務不周?地勤朋友M說過,無理取鬧的乘客是得不到滿足的,因為公司政策比誰都要堅固,投訴當然歡迎,那要看誰是苦主了。事情的奇怪度,也在於為何乘客在公眾場合的奇異行徑,被同場人士拍下來,會被視為個人不可「侵犯」的私隱?難道是光天化日下的「表演」,可以現場看,但不可錄下來轉播唷!攝錄行為也許不受歡迎,但當眾發瘋發難的也不應覺得自豪吧;令人費解的是,已經行為不檢,還以此作為討債的籌碼,更難以理解的,是航空公司竟賠償飛行哩數及予以機位升級的優待,不賣這一個乘客的賬,真有那麼難嗎?

以一生的網絡污點,來換取小恩小惠的剎那甜頭,真的要這樣嗎?

共享資訊:機場阿嬸大鬧香港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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